民主與謊言
「臣民們贊許公共的安寧,公民們贊許個人的自由;一方寧願財產有保障,而另一方則寧願人身有保障;一方要求最好的政府應該是最嚴厲的政府,而另一方則主張它是最溫和的政府;前者要求懲罰犯罪,而後者則要求預防犯罪;一方認為最好是被四鄰所畏懼,而另一方則更願意被四鄰所忽視;一方所滿意的是金錢的流轉,而另一方則要求人民有麵包。」《社會契約論》第九章<論一個好政府的標誌>
1.盧梭在《社約論》揭示了一個社會大眾信以為真且不斷修飾的謊言。為何我們明知是謊言卻奉為是真理?誠如《社約論》所示,我們日常生活用語與修辭皆為富人的陰謀,且不斷地研發與行銷這個謊言為了是讓眾人相信它,然而為何眾人仍然繼續擁護且相信?或者是我們也是這個謊言的既得利益者?
2.為何我們相信政府是必要的?我們相信政府蠢在的目的是為了保障我們的財產和財產權,即使無產者無財產保障可言。但「財產權」在修辭上和心理上都極具吸引力,特別是財產的定義擴及至身體、生命與自由。身體作為個體的人最起碼的勞動工具,且保障身體亦等於保障財產權,則無論對於無產者或有產者而言政府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然而這個期待是否值得且真實?對於眼前謊言的非分之想反而鞏固了謊言?
3.民主政體的公民,或無論是置身何種政體之下,對於廣大的人民而言,說真話是否有必要?說真話是否作為公民與統治者的基本美德之一?
關鍵詞:財產、財產權、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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