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 星期一

《論政治經濟學》和《社會契約論》

政治經濟學
1.盧梭認為經濟是一個國家的心臟,而公共收入就是國家的血液。公共經濟應當遵循的第一個原則就是遵循公共意志,因爲個別意志和公共意志有衝突的情況,所以訂立法律。所以公共經濟的第一條準則是法律的執行要和法律相一致。
公共經濟的第二條準則,讓個別意志和公共意志相協調,確立美德的統治地位。第一個辦法是統治者本身要遵守法律,以公共利益為首要標準。第二個辦法是教導人民愛國。公共經濟的第三個準則是滿足公共需要。可以通過徵稅或者保有公有地的形式保持國家的財政所需,統治者應當防患於未然,時刻保持公共財政的充足。由於窮人只能滿足基本生活所需,而富人卻有很多超出基本所需的用品,所以稅務需要富人更多來承擔,通過商品消費稅的形式來徵收。
社會契約論
2.財產權:每個人通過讓渡自己財產權力給集體的形式來使集體保護自己的財產,個人的財產權從屬於集體對財產的所有權。
3.民主制:民主制有些難以滿足的條件使得很難出現真正的民主制,例如國家小、人民團結、民風淳樸、沒有奢侈現象。
4.普世的政府形式:因爲氣候原因,導致勞動剩餘不同,公共收入可以支撐的政府形式就有所不同。例如熱帶地區由於資源豐富,并且食物消耗量少,容易產生專制制度。
問題:盧梭的公共意志和亞里斯多德的共同利益是否是一件事?如果是的话,卢梭是不是有点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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