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論不平等:富人計謀

  1. 盧梭描述最初的私人佔有:「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的人並說:這是我的。」長期比鄰而居的多個家庭因語言使用、聯繫日增,人類偶然性地脫離最初的自然狀態。農業興盛使勞動複雜化,人與人之間的互賴程度增加,眾人開始分工並交換勞動成果,農耕則促發土地私佔。當所有可耕作的土地都被圈定之後,某些人擁有超過其需求的土地,某些人則否。貧富間的不平等隨之出現,富人與窮人便開始了無止盡的相爭。勞動何以確立土地私佔的正當性?耕作必須擁有土地(所有權)才能完成?顯然僅得使用權也可順利耕作:耕者為養活自己與家人,土地利用過後,取得勞動成果,其後土地回歸共用,留待下一個需要的人使用。若土地私佔並非理所當然,私有制仍無可質疑?政治學說是為私有制辯護或是為了消弭不平等? 
  2. 富人意識到自己的財產既因巧取豪奪得來,隨時可能被人以暴力奪去。為求自保(含財富及安全),富人開發出以下說法:「讓我們聯合起來好好保障弱者不受壓迫,約束有野心的人,保證人人都能佔有屬於他的東西。讓我們創立人人皆須遵從的維護公正與和平的規則。這種規則使強者和弱者平等地互盡義務,以便在某種程度上補償命運的不濟。」富人說服窮人不與自己武力相抗,若動武,無人得以安寧。相反的,貧富兩造只要彼此同意、訂定共同契約以保障所有人的安全與財產不受侵害,公正與和平便成為可能。「社會與法律就是這樣起源的,他們給弱者以新的桎梏,給富者新的力量。它們永遠消滅了天賦的自由,使之不得恢復;它們把保障私有財產和承認不平等的法律永遠確定下來。」若貧富之間利益不同、「語言」不通,富人如何說服窮人同意這項說法?窮人何以願意和富人攜手走向永遠不平等的社會狀態?若窮人再無可失,為何甘願順服,而非侵奪或報復?
關鍵詞:私佔、私有制、不平等、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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