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政治學》卷五

  1. 關於政體更迭的開端與原因,按亞里斯多德於文中所述:所有政體都奉行某種公正原則,但是以單純意義上的公正原則而論他們都是一種曲解。...一旦人們在政體中未能像預期的那樣享有其分內的權利,他們就會聯合起來發難(1301 a 35-40)。由此生出兩種變更方式:目的在於以另一種政體取代現存的政體;或者是意圖維持現行政體,叛亂者把這些體制納入自己的控制之中;內亂也可以僅僅為了變動政體的某一部份(1301b 5-20)。無論在什麼地方,不平等總是動亂的起因,像現行政府發難的人們都是在謀求平等(1903b 25-30)。然而,在所有方面都根據各自的平等原則來做安排並不是一件好事*...應當在某些方面實行數目上的平等,又應當在另一些方面實行依據價值或才德的平等。
  2. 掌握黨爭和政體更迭的開端和原因,須先了解發難者的心理狀況;他們為了什麼;以及網往是從什麼事上開始的。
      [心理情況]:追求平等或高人一等(1302a 25)。
      [為了什麼]:追求財物和名譽,或逃避與此相反的事物(不名譽及財務物損失)。
      [其他會萌生這些(導致政體對立及顛覆)心態的原因]:暴虐及貪婪、優越或僭越(陶片放逐法存在之原因)、恐懼(做了不義之事唯恐受到懲罰或擔心將蒙受不義之事)、輕蔑、某一部份不成比例的成長、選舉中徇私舞弊、為政疏懈、忽視小節(掉以輕心終導致法制上巨變)、城邦各部族的失調、城邦的地理位置。
    之後各章對引發各政體的覆滅的案例介紹以及其可能流變的方向,也多以上述之原因為主軸,針對每個政體以及發難者的特性做更細膩的講解。
  3. 而政體的保全與存續辦法,是相反於政體的覆滅所存在的,因此只要知道諸種政體尤以毀滅的原因,也就知道了他們賴以保存的原因。
  4. 頭尾呼應的中庸*
  5. 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對自由的曲解
  6. 君主及僭主政體的毀滅及保存辦法
  7. 心得與提問:
    1. 在卷五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三點。其一是平民領袖如佞臣而平民則為僭主之描述,使得許多平民政體中的許多措施事實上正在導致平民政體的覆滅,以及第二個是對平民政體普遍對自由的曲解之論述,對照現況後都十分發人深省。第三是專門針對僭主提出維持政體的長篇大論,可以見到亞氏所提出的僭數的介紹與小結(1314a 15),也就是抓住權力的辦法;但同時他也力勸所有間主當如君王般行事,該怎麼做、有何好處也都一一詳加介紹,對難以自稱有君王德性但確實又才能特出,意欲求取不平等之位又害怕政權遭受顛覆的僭主而言,是十分精彩的治理建議。
    2. 還未能撐得上問題,只能說在閱讀中引發了聯想的第一個情境是亞氏在描述各部族失調時易造成政體的毀滅時,讓人想到這是否能藉以思考並回答當代的難民問題(抑或是又因時代不同而難以挪用?)?如果可以,當如何思考?
    3. 在有關忽略小節終致政體不可挽回的流於覆滅的章節中,我所疑惑的是究竟要如何分辨出可能茲事體大的小細節?在亞里斯多德的看法中法律是可以修改與變動的嗎?還是城邦一但出現,用以維持及伸張這個城邦的完整性及意志的法就基本不變動?真正的問題可能是法在城邦中如何作用?如果城邦有些改變,法是否跟著改變?還是城邦改變就是毀滅了?
    4. 以亞氏的標準來說,現在的政體及人們應該大多過著曲解了自由的生活吧。但是即便如此,政體的約束力還是作用在每個人身上,普遍來說人們也樂於「守護民主」,這樣一來政體以及其中的人們仍然能算是試圖自我保存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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