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政治學卷五


1.內亂發生原因:「已出現的各類政體都一致公認公正原則和按比例的平等原則」(1301a25)然城邦內平等的概念不一致將導致政體的覆亡。城邦內的內亂發動者的心態,以追求平等之名推翻現有的政體,具體的目的為了財物與名譽,或是為了逃避不名譽的財損。此外,舉凡暴虐、恐懼優越之人、城邦住民之間的輕蔑、選舉舞弊、財富比例失調、忽視小節、疏懈等都是城邦發生內亂的主要原因。

2.政治家的職責與條件:「首先,必須忠於現存政體;其次,必須具有為政方面最高才能;第三,必須具備每一政體特有的、與該政體相稱的那種德性和公正。」(1309a35)一個政體之公民或執政者,首先必須要具有保守的性格,目的在於維護政體的傳統及其美德。另外也必須要注重分配榮譽、財產、公職等的公正。所謂的公正除了是對人的公正之外,還有對於事務的公正分配。

3.亞里斯多德另一項貧富合作之法,「即讓較少享有政治權利的人—在平民制中是富人而在寡頭制是平民—在政體中最重要的官職之外的其他方面同別的人保持平等,甚至是稍稍佔先,而最重要的官職只能或大多數只能由當權階層來擔任。」(1309a25)

4.個人問題:按亞里斯多德提醒,必須注意城邦內的平等,人與人之間財富等之平等問題,或是公共事務上的官職分配。由於人與人之間種種的不平等是政體的常態,如何創造一個可以接受並忍受/容忍的不平等社會,是否才是現今政治學的任務?容忍與忍受不平等如何可能?


關鍵詞:公正、平等、容忍、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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